会计系学生社团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本系学生社团管理,健全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秉承“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宗旨,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社团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学院社团的考核标准,结合我系学生社团工作特点,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自身建设(60分)
1.各社团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健全的组织机构。(10分)
2.社团章程、简介、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等档案健全完善。(10分)
3.各社团每学期举办不少于两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并做好活动总结和建档工作。(10分)
4.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社团应积极参加系里及院里的活动。(10分)
5.及时对各阶段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汇报,并向系统战部、院校报投稿。(10分)
6.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参加统战部召开的会以。(5分)
7.有严格的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统战部汇报,向成员公布。(5分)
二、考核评分细则:
1.对统战部各社团的壮大发展提出合理地建议,被采纳的每次酌情加5分。
2.活动有特色、影响大的,每次加5分。
3.社团获校级奖励,每次加5分;市级以上奖励,加8分。
4.在对外宣传中表现突出的,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每次酌情加8到10分。
5.社团不按时上交学期注册登记表、工作总结,不按时上报社团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每次扣5分。
6.有关会议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不参加会议应向统战部请假,否则,视为缺席。请假三次以上扣1分,请假五次扣3分。
三、考核评估
1.统战部根据考核细则,对各社团进行考核评估,每学期考核一次。
2.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由系团总支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物质奖励。
3.考核不及格,予以警告,限期整顿,不准参加院里社团评估活动。
本考核制度仅限本系社团。本考核系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会计系统战部所有。
统 战 部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