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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来源:会计系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2009-12-03 】

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严格管理校园内管制刀具制定本规定:

一、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刀、三棱刀、尖刀等。

二、严禁学生随身携带或在宿舍内存放上述管制刀具。

三、对随身携带或宿舍内存放上述管制刀具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必要时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对宿舍内发现管制刀具,宿舍内成员互相包庇,不指认违规者,该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并接受处分。

五、安保部要做好检查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学生宿舍进行排查。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会计系团总支

                             200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