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2009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烟台职业学院2009年平安校园迎评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学院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2009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据学院“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增强实力”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从维护校园稳定、关心师生切身利益出发,以“平安校园”迎评为总抓手,扎实做好我院综合治理工作,打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文明育人环境,全力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四个绝对不能发生”的要求,调动我系全部力量,充分发挥各科室、学生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我系的安全、稳定、和谐。
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要求
依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提出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目标和烟台市安监局安全责任的要求,保持我系在建设和发展中的政治稳定,在稳定中实现“超越我们自己,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赶超先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的创建一流工作业绩的工作目标,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坚决做到“四个绝对不能发生”,绝对不能发生有影响的政治事件、绝对不能发生重大火灾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绝对不能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绝对不能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打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工作和育人环境,为学院在“平安校园”检查评比中取得优秀成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具体目标要求
1.政治稳定。无罢工、罢课、罢餐、非法游行示威、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保证不出现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和“法轮功”分子。
2.政治安定。无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各种犯罪率为零。
3.廉洁奉公。不在任何工作中和任何人身上出现经济违法犯罪问题。
4.无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事故隐患及各类伤亡事故。
5.“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教职工良好精神面貌好,道德风尚高。
6.师生法制安全受教育面达98%以上,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7.无群体(四人以上)打架、斗殴和违法乱纪事件。
8.无黄、毒、赌等丑恶现象。
9.消防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无火灾事故。
10.每年组织师生灭火和疏散演练不少于两次,参加人数达95%以上。
11.坚持经常性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无空岗现象。
12.重大事故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13.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
14.争创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15.无违规使用大功率、劣质电器和私拉电线现象。
16.在争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工作中,确保“四个绝对不能发生”。
三、“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2009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从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入手,认真抓好基础性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原则,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思想文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黑板报、阅报栏等载体,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教育,大力加强师生道德修养和文明行为的养成,建立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
2.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3.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为校容校貌优美整洁多做贡献。
(三)积极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
按照学院的要求,及时掌控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法轮功”分子等对我系进行渗透破坏活动,防止政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和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的管理;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政治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敏锐性,严禁出现非法刊物、非法组织等破坏我系稳定的现象,杜绝反动刊物、图书、淫秽图片进入校园,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认真负责各种信息的发现、收集和报告,及时掌握有关动向和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四)加强各种治理整治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强化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学生治安小分队队伍建设,协助学院保卫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校园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
3.建立一支学生治保队伍,积极支持和协助保卫部门,做好治保工作。学生会安全保卫部,要继续负责好我系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要重点解决好我系师生中出现的比较集中、难点问题,加强教育,正确引导。
2.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由第一责任人于声涛同志负责,由分管书记夏继海同志提出调处方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和解决,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3.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来信来访涉及的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落实解决。
(六)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落实
1.要经常对我系使用的校舍进行检查,发现危房,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2.要经常对我系使用的线路及其它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严禁违规用电,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3.要加强师生消防意识教育和培训工作,及时培养一批义务消防队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用电和火源的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4.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特别是新生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5.认真坚持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举办大型活动前,要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审批,举办打型活动时,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掌控人数,及时请保卫人员控制秩序,确保大型活动不出现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领导
1.成立我系2009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声涛同志任组长,夏继海、王书果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我系“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带领我系全体师生开展好“平安校园”建设活动。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2.系主任作为“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作为政治任务摆在议事日程,把《“平安校园”建设检查评估标准》中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和任期责任目标中。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以确保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和“平安校园”检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