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烟台市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抓紧时间通知各位老师,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     作品申报范围
凡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具体参见附件《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参评成果必须是:1、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发表的作品;2、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3、经过地市级以上课题管理部门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研究报告(含烟台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规划研究课题);4、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内部信息资料刊载的调查研究成果经领导批示进行推广的。 二、作品申报要求     1、以系部为单位集中申报,由系部派专门老师报送。
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下午4:30前,过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地点:科研处,办公楼715。电话:6927081。联系人:刘科长,程老师。     2、申报材料。
申报论文(含课题报告、调研报告)作品的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论文(含课题报告、调研报告)作品的电子文稿1份,申报著作作品的交原件3份;
填写并打印《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3份和打印《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2份(见附件)。其中著作权号填写ISSBN号或CN号即可。《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和《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电子版。
系部申报评审汇总表(见附件)打印版一份,电子版。
3、申报数量。每位作者只限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申报的作品不退,存档备查。   
 
 
 
                                                  科研处
                                                  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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