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山东省人事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凭证,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就业报到证》具有唯一性,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刷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协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一律作废。
2.《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①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需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②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依《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③院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手续。
④《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用人单位报到用;副页全称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该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⑤《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⑥《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证明,其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必须准确。
3.丢失《就业报到证》补办方法
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要妥善保管。如果《就业报到证》丢失,可申请补办,需准备的材料为:(1)《就业报到证》副本(存于档案中);(2)到当地报社刊登丢失广告的报纸原样;(3)学生所在系出具的证明。材料备齐后送交学院就业二科,由学院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补办手续。根据省人事厅规定,无《就业报到证》副本或毕业两年以上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