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会计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领导、系团总支的指导下,由会计系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团体。会计系学生会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管理事务,协助系团总支老师开展学生工作,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会计系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会计系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脚踏实地,发扬会计系“严谨、求实、博学、强能”的精神,在学院和会计系的领导下,围绕校风、学风建设和会计系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学术、文体、公益活动,为创全院一流系部和服务广大同学作贡献。
第三条 会计系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和领导全系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同学们将自身培养成为爱国爱院爱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倡导同学们培养追求知识的价值取向,确立能力导向,培养创新精神。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各种社会服务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同时扩大我系的知名度。
(四)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群众性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同学们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同学们的合理权益。同时,加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工之间的沟通,促进团结,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发展与兄弟系部、兄弟学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增长见识
第四条 会计系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依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遵守校规校纪的会计系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员。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参加学生干部培训的权利;
(三)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会计系和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
(二)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八条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经常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六)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工作。
(七)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
(八)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第九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 组织管理能力;(二)宣传发动能力;(三)社会交往能力;(四)学习能力。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 自治原则(二) 服务原则;(三) 疏导原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是系学生会最高负责人,由上届主席提名并报上级领导和团总支批准产生,任期一年。主席依干部任免制度提名组阁,并报请系团总支批准。
第十二条 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习部、统战部、女生部,生活部,纪检部,卫生部,社会实践部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各部正部长一名,副部长和干事若干。
第十三条 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成学生会的常务决策机构。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策划学生活动,并做好工作报告,负责协调副主席、办公室及各部门工作,对学生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最后决策权。
第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能如下:
主席: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讨论本会的工作。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并协调好相互关系。代表学生会汇报工作,虚心接受指导和帮助,提出工作方针、任务草案。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提出学生会干部人选。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决策工作,在主席授权下,分管某些部门工作和专门负责组织某项重大活动。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办公室: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负责学生会财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与主席一起出席或代表主席出席院级会议并做好记录;传达学院及我系学生会有关决议到各班;审批并公布学生会各项通报表扬;整理各部期末总结;负责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工作;管理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
文艺部:负责系内各项文娱活动及学校布置下来的文娱任务,根据各个学期的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选择正确的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善于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并注意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体育部:负责组织系内各项体育活动及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体育比赛,并负责体育运动队的选拔和训练;通过组织同学参加校运会等各种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提高学生的凝聚力;负责各种大型集会的集合整队工作;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制作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海报,对外宣传我系的活动,负责摄影、组稿、报道工作,主办学生工作宣传栏。围绕学校的校风建设,对学生全面的思想教育;及时、合理、有效、快速地组织版报宣传、条幅等;指导系记者站做好院报稿件的投稿和院报发行工作;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学习部:负责反映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当好师生的桥梁;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才的要求,组织各种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组织学术兴趣小组、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学术活动;,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卫生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同学们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团总支抓好宿舍、教室、环境卫生工作;经常组织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卫生活动,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保持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纪检部:负责维护我系同学学习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组织检查各班上课、晚自习考勤、纪律等,及时向系团总支汇报和处理并通报学生违纪情况;负责维护各种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的纪律秩序;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女生部: 负责反映女生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女生的学习生活,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女生的实际困难,维护女生的正当权益;根据女生的特点,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各种文体和娱乐活动,丰富女生的业余生活;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统战部:负责搞好系际间的联谊活动,负责会计系学生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社会实践部:负责会计系青年志愿者队伍和义工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和义工活动;,积极协助系团总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经费的筹集工作;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安保部:负责会计系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团总支搞好学生安全教育,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情况和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负责学生会假期值班的安排和考核工作;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生活部:负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学生假期的订票工作;负责协助团总支做好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其他部做好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定期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会干部必须参加,其他同学、老师可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由办公室主任主管,每学期初团总支提交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第十七条 干部轮值制度。由办公室制定轮值表,双休日在学生宿舍、团总支办公室值班。
第十八条 工作报告制度。每次重大活动后及开学初、学期末,各部部长、应及时做出书面汇报,交办公室整理成工作报告,再由主席签字,然后上报团总支。
第十九条 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以星级制来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评价结果作为奖学金评选中综合测评分的依据。主席对副主席、办公室主任,部长考核评价;各部内部考核评价;主席由团总支作评价。
(二)学生会对工作、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向系团总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工作先进个人,入党积极分子。
(三)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生会工作三次及三次以上者,不予评优。违反校纪或本章程的成员,提出批评和惩罚,情节严重者应引咎辞职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会计系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会计系团总支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属于会计系学生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